5)第三十二章 第十九世纪_中国人史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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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馆”之内,不准跟中国人接触,一切由中国商人组织的“洋行”(代理店)代理。夷商把货物全部交给洋行,由洋行付给货款。

  ——这仍是古老的传统制度;回溯十六世纪激起倭寇事件的“市舶司”,对“洋行”就可有一个概念。不过市舶司是政府经营,洋行是商人经营。

  上世纪(十八)一七五九年,中国清政府颁布了一项对西洋商人的管制条例,有下列重要规定:

  一夷商每年五月到十月,才可到广州贸易,过期就要回国或回澳门。

  二夷商在贸易期间,必须住在商馆之内,不准携带武器,不准雇用中国仆妇。

  三夷妇不准进广州。

  四在贸易期间,夷商每月八日、十八日、二十八日,才可到公园游玩。

  五夷商不准坐轿。

  六夷商不准直接晋见中国官员,有所请求时,应写妥呈文请洋行代转。

  七夷商不准到街上购买东西,不准探听物价,不准买中国书籍。

  这个条例显示出自十四世纪到本世纪(十九)约五百年之久,中国对西洋的畸形观念,和商业上的畸形关系。

  三英国势力的东进

  所谓畸形观念和关系,这是二十世纪的观点,在当时的中国,却认为十分正常。

  西洋自上世纪(十八)发生工业革命,帝国主义条件成熟,通商贸易成为各国的主要生存条件。各国在中国的商业,英国迅速地超过葡萄牙而居第一位,所以对中国跟西洋各国间的畸形状态,不能满意。上世纪(十八)一七九三年,英国派遣马甘尼率领一个六百余人庞大的使节团,携带价值高达一万三千英元(镑)巨额的礼物,前来北京,希望跟中国达成下列协议,建立充份的外交关系:

  一英国派遣驻中国使节。

  二准许英国在舟山、天津贸易,并仿效澳门先例,在舟山附近,指定一个小岛,居留商,人和存放货物。

  三允许驻在澳门的英国商人,居住广州。

  四请对英国商品在内河运送时,免税或减税。

  马甘尼的使节团到达天津后,中国清政府的官员不分青红皂白,就把一面“英(口吉)(口利)贡使”的旗帜,插到他们的船只上,宣称马甘尼前来朝贺皇帝弘历的八十寿诞,其实弘历的八十寿诞,于三年前(一七九○)已经过去了。

  英国的国力在上世纪(十八)已够强大,所以英国人的膝盖也就比从前尊贵。马甘尼到北京后,拒绝双膝跪地,认为如果跪地,就等于承认英国是中国的受保护国——藩属。马甘尼的坚决态度,对中国皇帝的传统权威,是一种挑战。不过弘历的虚荣心不愿这场晋见告吹,因为还没有从万里外那么遥控远地方来过的贡使,所以特别准许马甘尼用觐见英王时一膝下跪的礼节。但对马甘尼所提出的要求,却全部拒绝。弘历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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