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8章 字_驭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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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城诸葛笔,亮给三人看:“世人都说白屋出公卿,实则不然,用此宝帚劲毫,可添其字之劲妙,若用鸡毛笔,不足两百字,必败之。”

  程廷这回认为赵世恒不是睁眼瞎了,而且比州学里的先生更有学问,壮着胆子问:“那字要写成什么样才算好?”

  “墨。”赵世恒提笔道。

  邬瑾立刻起身,走至方桌边,卷起宽袖,端正姿势,平直持着墨条,垂直磨动。

  待墨好后,他铺开纸,赵世恒提笔蘸墨,书了一个“田”字正楷。

  字是大字,规矩整齐,犹如楷树之枝干,挺直不屈曲,一眼便能看出是好字。

  赵世恒收了笔,吩咐邬瑾:“花厅中有把刻刀,叫人取了来,去纸存墨。”

  邬瑾点头应下,往外走时,莫聆风按捺不住,一跃而起,跑到邬瑾腿边,跟着出入,险些绊倒邬瑾。

  程廷跃跃欲试,然而不敢站起来,只能把脖子抻的极长,看着邬瑾一丝不苟的将字刻下,见那字分毫未损时,自己也跟着松了口气。

  赵世恒随意支使着自己的学生:“把那两支烛熄掉。”

  程廷蹦起三尺高,跑去熄掉蜡烛,又一溜烟上前,和莫聆风一左一右地依偎着邬瑾。

  屋子里只剩下一根蜡烛,光线立刻变得昏暗不明,只有香案上那一点烛火发出盛大的光。

  赵世恒捏着刻下来的“田”字,放置于灯后,字和他的影子都投于白墙之上,而后,他捏着字往后挪动,墙上的黑影也跟着越来越小。

  莫、程二人统一的歪着脑袋,满脸疑惑。

  而邬瑾一瞬不瞬地盯着字,两眼放光——赵世恒的楷书,非常精妙。

  简单一个字,由大缩到指甲盖大小,那转折、提钩等笔锋依旧是清晰可见,结密无间!

  赵世恒收了神通,令他们点起烛火,让他们坐回去:“作大字要如小字,而作小字要如大字,就是好字。”

  他双手张开,一甩长袖,手肘放置于方桌上,以手撑着额头,架腿而坐:“今日,你们二位大学生就练字吧,字帖么,满墙都是。”

  程廷张口结舌:“没、没了?那么多课呢?”

  州学里一日要上的课漫长的他困倦不堪,莫府则简陋到令他害怕——在不久的将来,他可能会变的目不识丁。

  赵世恒不以为意:“无用之术,不学也罢。”

  邬瑾深吸一口气,把自己激荡饱胀的心绪压下去。

  在州学最后一日,他特地去看过州学记载的各科三鼎,其中提起赵世恒时,只有一句:“天下之能事毕矣也。”

  既然赵世恒说是无用之术,那他要教的术,一定是闻所未闻。

  邬瑾沉下心去,开始练字,耳边时而有声,乃是赵世恒在教莫聆风《三字经》,渐渐的,他入了神,这声音就模糊起来。

  笔是宝帚,墨是潘家墨,纸是褾褙青纸,砚是瓦砚,俱是好物。

  他在临摹墙上所挂的一副柳公楷书。

  临完一贴,他凝神看自己的字,确实是局缩过当,有蜷缩之感。

  看过之后,他再细看柳公之字,揣摩其“侧、掠、啄、提”,而后再行改过。

  不知过了多久,他转动酸痛的手腕,鼻尖忽然闻到饭菜香气,肚子里猛地发出一串长鸣。

  午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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