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第14章_你乖不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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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扫了一眼,目光瞥见女人漂亮细瘦的脚踝骨肿起了高高的一截。

  那一处泛着红,和周围白出通透感的肌肤完全不一样。

  她赤着脚,一只脚立在地上,大脚趾还不安地动了动,企图覆盖在二脚拇指上,另一只脚脚尖点着地面。

  两只小脚丫子白白嫩嫩,上面没什么肉,瘦到可见肌肤下细小的青色血管。

  脚型很美,足弓饱满,对于足控来说,很容易让人产生把玩的冲动。

  刚压下去的那点儿燥郁气又涌了上来,傅斯珩兜着女人细到不盈一握的腰问:“脚怎么了?”

  “崴了。”

  “怎么崴的?”

  “打架打的。”安歌回答的特实诚,说话时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傅斯珩。

  说是打架,其实这个词用得并不是很准确。

  因为更像是单方面的殴打。

  宋世仁心急,一进门就想对她动手动脚,她穿着高跟鞋踹人小腿的时候没注意被宋世仁拉了一把,把脚给崴了。

  “这样哄?”

  下一秒,男人一手兜着女人的腰肢,微微弯腰,另一只手穿过女人的腿窝后面,将人打横抱起。

  安歌猝不及防,再次坠落入夜晚雪后的松林,贴着傅斯珩的胸膛,满满都是他身上的味道。

  闻了会上瘾。

  眨巴着眼睛,安歌抬头想去看傅斯珩,却只看到了他瘦削的下巴以及微微抿起的唇瓣。

  隔着西服,能感觉到他身上的体温。

  温温热热的。

  “哎唷――”一旁的刘叔朝着安歌挤眉弄眼。

  为首的警官点点头:“这才对嘛,男人就是要给女人遮风挡雨的,不然女人要你做什么?”

  魏舟:“说的对!”

  安歌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儿烧。

  这假男友还挺入戏的。

  怀里的女人很轻,轻飘飘的,几乎感受不动什么重量。

  这是傅斯珩第一次抱女人。

  他抱上去的时候大脑没有经过丝毫考虑,好像抱安歌是件天经地义的事。

  “鞋子!”临出门了,安歌才想起自己的高跟鞋。

  傅斯珩拿眼角扫了下魏舟。

  魏舟立马会意过来,退回去帮自己未来的老板娘把鞋子捡了起来。

  一路上,警车的警笛声异常的急促。

  花了点时间,省视了下刚才发生的事情,傅斯珩头一次产生恍惚感。

  人生第一次进警察局是为了个女人。

  这女人太能折腾了。

  野又不听话。

  除此之外,还有种尘埃落定的感觉,还好她没出事。

  刚踏进去看见那双散落高跟鞋的瞬间,他脑子里唯一的反应是如果真出了事,他一定会让那个叫宋世仁的把牢底坐穿,下半辈子对着铁窗流泪。

  到了警察局,很有有值班的警察过来做笔录。

  待问清详细的家庭情况,做笔录的警察直接愣了,反应了好久才回过神来,回过神来他出去打了通电话。

  没一会,片区的局长亲自过来了,客客气气地把傅斯珩请到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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