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百二十七章 再见缪斯(求收藏)_最强剑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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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弹窗,万名书迷同时在线大陆政治,文化,经济中心的诺法帝都诺希亚,可谓是一寸土地十寸金。能在诺希亚安居落户的,除了手握强权的帝国官员,世袭贵族,就是富的流油的无良商人。当然也有一部分侥幸的原著居民,他们的祖先世世代代都住在这里,因此也有一块落脚之地。

  “莱恩斯,老大叫我来找你。咱们一起去看房啦。”阿手跑进莱恩斯房间的时候,这位帅气的骑士,正握着鹅毛笔,神色认真的伏案写作。

  “莱恩斯,你在写什么?”阿手好奇,身手敏捷的他一下子窜到了莱恩斯身前。

  “你温柔似水的眼眸,

  在我心田,种下绚烂的爱之花,

  那调皮的小嘴,

  水一样的纤柔的性格,

  ……

  我告别曾经的清淡无痕,

  甘心做你的奴仆……”

  小贼阿手也算了不起,居然识得字。“莱恩斯,你在写诗。哇,诗人啊,好厉害!”

  莱恩斯悠然一笑,道:“爱情的力量,让每一个坠入爱河的男人,变成了多情的诗人,我不过其中一个。”

  “这样子啊,我也坠入爱河了,我是不是也可以成为诗人。”阿手两眼放光,兴奋之情刚刚洋溢在脸上,却又敌意的叫道:“喂,莱恩斯,你写给谁呢?该不会是我的若雨姐吧。”

  莱恩斯道:“若雨小姐,虽然绝美,却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阿手恍然道:“确实,她一点都不温柔。”

  “小孩?你说谁不温柔?”冷冷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吓的阿手双脚一抖。

  “呵呵,若雨姐,你怎么来了。”

  “叫个死骑士都这么久,凌洌让我来催你们,快点。”刘若雨瞥了莱恩斯道。

  “死骑士?”帅气的骑士嘴角抽搐,但自诩品质优秀的他是不会和女人斗嘴的。

  “哇,老大,莱恩斯居然会写诗。”走在路上,小贼阿手一刻不停的叫道。

  “哦,知道了。”

  “老大,他真的会写诗。”

  “好的。”

  “你们怎么没反应啊?”

  “他是神经病,你别学他。”刘若雨道。她可是见识过嘉信城街道上偶遇之时,莱恩斯的表现。

  闻言,小贼只得郁闷的低下头。没办法,这年头,诗人就等于神经病。

  莱恩斯假装没听到刘若雨的话,他让小妖骑在自己的白马上,自己却牵着马缰,一边讲着他游历大陆时碰到的趣事,逗的对人情世故苍白的如白纸一张的小妖咯咯直笑,让阿手好不羡慕。小贼心想,要是女剑士也如小妖一般的好哄,那该有多好。

  眨眼,众人已走出许多路程。这是博文学院东门外头,并且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萃武居。多少年来,自发形成了以博文学院为中心的经济小镇。

  其繁华程度,虽比不上诺希亚中心区域,但也相差无几。博文学院的学生大多住在萃武居,一些是自己买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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