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九百四十四章:秦末五大隐士_大秦之帝国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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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去太多的人口才会有土地空闲下来,可是随着战乱平息一些土地原本的主人也在回流,官府将某块土地卖出去,土地的原主人回乡之后怎么办?

  “十年之期没到呢。现在国家持有的土地,很多只是代管。”吕哲知道三川郡在战国时期是属于韩地,哪能不清楚张良是顾念乡情。他闷闷地说:“帝国是法治,一切依照法律办事。”

  就是法治张良才担忧,法家在历史上的评价有好有坏。可是法家绝对是统治者的头号狗腿子。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说法?因为古时候所谓的法治都是围绕着统治者进行,制定的律法都是对当权者有利,也就是统治者想要什么样的法制,然后法家制定什么样的律法。因此古时候所谓的“法治”可不是现代那么一回事。

  张良是清楚吕哲追求的法治与以往很不同。但是说到底执行律法的依然是人,皇帝有心追求公正,可是官员要是想要讨好皇帝来个穿凿附会呢?

  “我们没有进入三川郡,有数十官员潜逃或是自杀,又有数百人潜逃或是自杀。陛下。帝国对外战事不断,内部可生不得乱呐!”张良也算是苦口婆心了,他又说:“南阳郡的审案叛理,执行得有些过了,三川郡发生的事情已经给出警示,若是帝国的其它郡县也……”,似乎是自己觉得有些危言耸听,说一半他自己停了下来。

  华夏的观念讲究的是因情而异,也就是在什么时机来进行什么样的事情,时机不对的时候可以姑息。只有到了时机对的时候才好严肃处理。实际上正是因为这样,所以华夏的法治才是“人治”,因为判断时机的是人嘛。

  吕哲也清楚很多人对法家是鄙夷态度,张良就是其中的一个。他在南阳郡也明悟到一些东西,法治绝对不是一时半会能够建立起来,要长久的时间来形成一套规则。南阳郡会被流放一千多人,那是执法者揣摩他的想法,讨好的时候在判案执行重刑处理,确实是有失偏颇了。

  想要执行真正的法治,不是靠吕哲一个人能够办成的。按需要整个社会有足够的认知。他也不是要因为自己心情不好大搞吏治,只能苦笑着说:“朕听进去了。朕会吩咐下去……”停顿下来,看着张良改口道:“既然你有自己的看法,不如由你做御史。来处理那些事情。”

  御史可不是帝国才有的官职,先秦时期,天子、诸侯、大夫、邑宰皆置“史”,是负责记录的史官、秘书官。国君置御史。自秦朝开始,御史专门作为监察性质的官职,负责监察朝廷、诸侯官吏。

  御史在帝国是属于检察署那边的编制。归属燕彼管。皇帝可以临时任命御史针对一些事情进行彻查,吕哲在这个当口任命张良,是有心想要用柔和态度来处理地方上的问题。

  君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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