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2.一年后_野性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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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哥华的机场有着一种井然有序的忙碌。来来往往的人并不算太多。在这个城市,这个国家,很少有真正可以称得上摩肩接踵的场景。然而,作为交通枢纽,人来人往的,却也是常态了。

  然而,在人群中,却有一个焦点,让人无法不注意。一个看起来纤弱的少女却让一个极为可爱的婴儿骑在自己的脖子上。而那个漂亮的小婴儿正在以少女的脑袋当作桌子,以稚拙的动作一勺一勺地从一个玻璃罐子里挖出果泥来吃,不时会失手将果泥涂抹在那少女蜂蜜色的头发上。而少女居然也没觉得什么,虽然果泥沾在头发上肯定不太舒服,但似乎她却是很习惯了的样子。偶尔,少女张开了嘴,脑袋上那婴儿居然会挖起老大一勺果泥,努力将勺子送进少女的嘴里,虽然一小半会涂在少女的脸上,塞在少女的鼻子里,但显熬无论是少女还是婴儿都对这种合作极为熟悉,玩得很是开心。

  这自然就是爱弥尔,以及爱弥尔和左林的孩子。还没有正式取名的孩子暂时被爱弥尔戏称为阿喀琉斯,因为她也经常提着孩子的脚踵将孩子泡在植物汁液里。或许那植物汁液有强健身体,促进身体生长的作用吧,但爱弥尔这么做,更直接的目的是在山林里让孩子不要被那些小飞虫袭扰。

  一年之前,爱弥尔提着最简单的行李从霍普顿宫离开,留下的仅仅是很简短的纸条。到底当时是真的怕被人看到生孩子时候的模样还是别的原因?其实,爱弥尔自己也未必知道,她只是觉得不想被一帮人围着而已。跑到苏格兰北方,找了一个山洞生下孩子之后,她就去了加拿大。加拿大旷野和城市交织的特殊风貌让她有很大的活动空间。带着一个孩子,对她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负担。反正食物并不缺乏。而除了食物,饮水之外,德鲁伊需要的东西本来就不多。互联网,手机,电台电视台之类的和生存无关的东西,本来就有些无所谓。相反,一起生活在自然界里,这个不出意料果然有着卓越体质的“阿喀琉斯”的成长是极为迅速的。

  “阿喀琉斯”继承了父亲的梦游人体质,继承了母亲的自然之力亲和体质。那是预料之中的事情。但在“阿喀琉斯”身上爱弥尔终于发现了当初孙棣桂所说的左林的体质并不太适合成为一个战斗专精的德鲁伊的原因所在。“阿喀琉斯”身上也有这样的体质,居然是极为罕见的“自然沉静”体质。也就是说,如果左林不是学习德鲁伊的能力而是去修行需要冥想的道家,佛家和四元素魔法的话,可能会事半功倍,而作为德鲁伊,他获得的仅仅是一个对精神攻击和狂躁术等等的基本的抵抗力而已。不过,结合了梦游人体质和自然之力亲和体质之后,“自然沉静”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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