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他明白,王道仁去汇报的时候说了很多。
“是特定时刻的侵权行为,所以在判决后再有侵权,那就得重新起诉。”
“对,但是行为保全呢,它是持续一段时间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从法院做出裁定开始,到判决下来,这段时间内,它都是生效的!”方大状一字一句地说道。
这就是区别所在。
周毅恍然大悟,这其实就是另类判决,而且还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管到了“未来”。
“民事案件的持续时间是不短的,一审二审,甚至还能申请再审,那么这段时间里,如果对方还有类似的行为,那你说会是什么情况呢?”
周毅的脑海里,那个已经浮现了半天的罪名终于清晰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行为保全也是属于裁定的……
“还有一点,因为我们的对方当事人之一是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这个行为保全裁定你猜是给谁的呢?”
“当然,拒执罪是要情节严重的,或许第一次的时候不算,那第二次,第三次呢?”
“哪怕判决生效,对方再犯你可以再次申请,你说会不会累积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呢?”
“所以我其实也很好奇,为什么你们公司的那个王律师总是想着让那个学生进去,现在的法律体系下,想让一个未成年人进去真的没那么简单!”
“人家,毕竟还是个孩子呢……”
雾草……周毅无话可说,真的无话可说。
要不怎么说这律师和律师之间的差别,有的时候比人和狗之间的差别还要大呢。
方大状虽然十分热衷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但他并没有在知道问题后就急吼吼地用一些非常规手段来解决问题。
他从始至终都是在法律框架内来解决问题,而不是说玩那些律师的脏套路。
方大状懂不懂那些律师的套路,周毅觉得那肯定是懂得,而且还要比王道仁他们懂得多。
但自从认识对方,不管是什么情况下,方大状好像都没有什么出格的事。
反正用人家的话说就是,你拿着钱引诱别人抢劫,那是正常人都能想到的办法。
因为现在普法教育的推广,很多人都知道抢劫是重罪,而且十四岁以上就得承担刑事责任。
十二岁到十四岁的,经过最高检批准也可以承担刑事责任。
所以王道仁的法子还不一定有用。
但是方大状这种……反正周毅觉得,就对方那个情况来看,肯定是停不下来。
因为那个当爹的根本就没管,一直处于一种放任的状态。
他但凡管一管,也不会造成现在的局面。
对面的周欣然都已经听得懵逼了,方大状说的这些东西她其实都知道。
但就是没有联系起来想。
或者说,没人会想到还可以这么骚操作。
这也是为什么方大状说只有周毅一个人能做到了,因为他可以在每次出现侵权时就赶紧申请保全,赶紧起诉……
申请保全成功后三十日内起诉,那没事啊,拖到第二十九天再起诉……
反正时间越久,对这边就越有利。
对于其他人,且不说事情本身,单单是每次的保证金,每次的起诉都不一定能做到。
这真的需要又有时间又有闲,而且还得有一个专业律师帮你来处理。
“我马上让王道仁申请,明天就开始!”
很快,正在公司加班的王道仁接到了周毅的电话。
“什么?行为保全?可是这样有意义……诶,好像确实很有意义啊!”
第三更来了,一万五了,还有一章,估计会到四点多?不确定,反正肯定会写完再睡的。
要红包的兄弟们,看前面的话,加更肯定会过十二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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