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十六章 半碗鸡汤_重生之先声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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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加特林机关枪。

  开篇至今,林淼家附近的邻居但凡是被他借来当文章主角用的,全都没什么好下场。

  两个仍然健在的阿婆被他写死,街口那位明明就四肢健全、活蹦乱跳的修鞋匠则成了残废,还有隔壁某邻居的女儿,不幸发了疯。唯一稍微真实点的,是他隔壁的隔壁家的小儿子——这位仁兄是真的死了,80年代严打期间造了把土枪出去抢了10块钱,结果判了斩立决。但林淼不敢写得如此华丽,于是脑洞稍开,就改成了一场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车祸惨剧。

  在连续搞死搞残这么多人后,写到今天,林淼突然觉得不能再这么漠视生命了。

  于是笔锋一转,今天的主角井婆婆,就成了一个苦等儿子归家的可怜人。

  结尾是这样的:“阿明叔北上闯荡多年,井婆婆嘴上虽从未说过思念,但却时常独自坐在井边发呆。年轻时的阿明叔喜欢喝啤酒。每天临近傍晚,井婆婆都会买两瓶啤酒,装进打水用的小铁桶,浸入冬暖夏凉的井水里。然后在夕阳下走出小巷,等候下班归家的独子。阿明叔走后,井婆婆再没买过啤酒。一眨眼,那年在井边呱呱坠地的孩子已经会叫奶奶,可奶奶的儿子,却仍还没有回家。”

  林淼写写停停,一篇文章写了接近3个小时,等画下最后一个句号,他不禁长舒一口气。

  刚才入戏太深,差点把自己给感动死了。

  站起来走到阳台,抬头看看天色,天色略显阴沉。

  林淼揉了揉手腕,文思还未退去的脑海中,又对这本书的套路产生了新的构想。

  话说中间部分和结尾部分,其实是可以对比呼应起来的。

  比方结尾如果要写离别,中间就可以写得尽量热闹,写出欢聚的感觉;再比如结尾要写某人安详地寿终正寝,中间就可以写他几十年的生活不易,艰辛求存,却死如尘埃。同样的道理,如果中间非要写到某人暴毙而亡,结尾就可以来个新生命的诞生。

  总之就是要伪装成很有哲学内涵的样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朝着读者的心头用劲,一字一句,打进阅读者的心脏,打得他们心脏病发。最重要的是,写法一定要往死里矫情!

  “嗯……看来寡人的水准又有所精进啊……”

  林淼很满意自己搞出的这个套路,然后抬手看看表,3点52分,爸妈应该快回来了。

  果不其然,不到10分钟,楼下就响起了开门声。

  林国荣和江萍嘻嘻哈哈地走进来,那欢快的笑声,两嗓子就把林淼几个小时积累起来的装逼感冲击得一丁点都不剩。

  “宝贝,你看妈妈给你买什么了!看!”江萍跑上楼,拿出一个新书包,跟林淼挤眉弄眼道。

  林淼内心感到很痛苦,为什么自己的装逼状态永远都活不过12小时。自己的老妈真的是——就算和她一起看《阿甘正传》这种片子,她也能把话题扯到“这女人为什么那么坏要给男主戴绿帽而男主角为什么这么傻连这样的女人都要”这种问题上。拜托!这特么是重点吗?这特么是重点吗?!!!妈,亲妈!你就不能给你儿子留哪怕一点点的装逼空间吗?

  我虽然不喜欢郭晓明,但偶尔也会有45度角仰望星空的精神需求的!

  “不看。”林淼傲娇地扭过头,毫不留恋新书包。

  江萍却仍笑个不停,扔下书包,把林淼抱进怀里亲了又亲,亲得林淼满脸口水。

  很明显,她今天下午和林国荣出门显摆得相当愉快,虚荣心满足得怕是都溢出来了。

  林国荣这时也从楼下走上来,先随口问了句:“你下午又没出去啊?”

  林淼嗯了一声。

  接着林国荣就看到了茶几上的手稿,走过去拿了起来。

  他毫无耐心地粗略翻过前页,直接翻到结尾,假装懂行地看了几秒钟,完全没有露出半点被文字感动的神情,却又认真点了点头,一本正经地说道:“这么写就对了嘛。老是把人写死了算怎么回事?不要写那么多死人,会不吉利的。”

  林淼听了脸皮都在抽抽。

  没理由的,我有没有可能其实是被抱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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