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百四十九章(10月2日第六更!求月票!)_重生之先声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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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门口岗亭保安满脸堆笑的注视下,愁眉苦脸把车倒上马路。

  林国华家离西城街不远,向南开出西城街,西向再开5分钟不到,拐进一条通向瓯城区烈士山的小路,小路尽头的烈士山隧道旁,就是林国华家的三层小洋房。

  这年头能住上独栋小洋房的,在瓯城区还是极少数。以老林家的先天优良成分,这样的房子自然是不买不起的。所以不用说,房子自然是林淼的小婶叶慧芬娘家给置办的。

  提起叶慧芬和林国华,大概也有那么一段值得引以为谈资的往事。

  当年林国华学习成绩马马虎虎,高复一年,踩线考上一所大专。

  那时候的林国华听说就已经长得白白胖胖,笑起来的样子很是惹人喜欢。所以从上大一开始,就有不少学校里的女孩子主动追他,整天给他写些情书,帮他洗个衣服什么的。但林国华统统没当回事,直到叶慧芬出手,一改追求方式,给林国华送的都是毛衣、鞋子、零食之类实实在在的东西,不出几个月,就顺利拿下了他。林国华大学没毕业,就和叶慧芬定下了亲事。

  两人毕业之后,叶慧芬被分到瓯城区某工厂当团委副书记,毕业就有个相当于副股级的职务,林国华则进入区规划局,当了个助理工程师——如果不是这回老林介入,把他调到西城街道,他这个助工要当到2010年之后,拿到函授的大学本科文凭,才能摘掉助理两个字。总之一句话,当时叶慧芬大有前途,林国华则是刚毕业就进入了混日子的状态。

  但令人想不到的是,叶慧芬居然没工作两年,就放弃公职,毅然投入市场经济的怀抱,想尽各种办法挣钱。而她和林国华住的这间小洋房,就是那个过程中的产物之一。

  小别墅的地,是叶慧芬娘家提供的,盖起三层小楼,既是给林国华和叶慧芬当婚房用,也是想利用一楼的门面,做点小生意。叶慧芬最初拿一楼弄了个小餐馆,还一度有过念头,想请丁山过去帮忙,但后来看丁山的餐馆的生意比她家要好出几十倍,这念头也就只能不了了之。再后来丁山和林国玲外逃西北,叶慧芬的餐馆也经营不利关门,小洋房空出来的那么多地方,叶慧芬就隔成好些个小房间,租给近些年来越来越多到东瓯市打工的外地人。

  再然后她就神奇地发现,妈的收租比开餐馆来钱快多了……

  再再后来,林国华靠着抱上某条林淼不知道的大腿,给叶慧芬找了个采砂的项目,叶慧芬又大胆放手一搏,狠心将多年收租的积蓄全都投了进去,两口子便从此搭上东瓯市旧城改造的快车,日子蒸蒸日上。

  此后经年,林国华便靠着他那个并无实权、空有名头的公职身份到处跑关系,叶慧芬就操持着那个采砂场,咬紧牙关日夜不息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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