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85.谜一样的源头_最终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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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菌药的应用原则

  妊娠期感染时用药可参考FDA分类,权衡用药后患者的受益程度及可能的风险决定妊娠期抗菌药物的应用。

  A类:妊娠期患者可安全使用;B类:有明确指征时慎用;C类:在确有应用指征时,充分权衡利弊决定是否选用;D类:避免应用,但在确有应用指征且患者受益大于可能的风险时严密观察下慎用;X类:禁用。

  三、孕妇可选用的抗菌药物

  1、β-内酰胺类

  绝大部分β-内酰胺类抗生素,包括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其它β-内酰胺类、β-内酰胺抑制药,属于B类。

  本类药物毒性低,对胎儿及母体均无明显影响,也无致畸作用者,妊娠期感染时可选用。

  特别品种:

  头孢匹罗:可通过人的胎盘屏障,禁用!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C类。在动物的研究中证实对胎儿有副反应:致畸或使胚胎致死或其他,但在妇女中无对照组或在妇女和动物研究中无可以利用的资料。

  2、大环内酯类:

  红霉素、阿奇霉素,属于B类。

  特别品种:

  克拉霉素:C类。可通过胎盘。动物试验显示本药对胚胎及胎仔有毒性作用,故妊娠期妇女禁用!

  特别提醒:

  红霉素有肝毒性,不宜长期使用。虽未证实,但有资料显示:长期使用可能会增加心血管畸形的风险,可能会造成婴儿的幽门狭窄。

  3、林可酰胺类:

  林可霉素、克林霉素等,为B类药。可通过胎盘并进入**,无对胚胎不良影响的纪录,相对安全。

  4、硝基咪唑类:

  甲硝唑:B类。有报道1700例早孕妇女应用后并未增加畸胎率。

  特别提醒:

  甲硝唑容易透过胎盘,是啮齿类动物的致癌剂。国内药品说明书:娠期妇女禁用。

  替硝唑:C类。替硝唑可迅速进入胎儿循环,动物实验发现腹腔给药对胎仔具毒性。

  妊娠3个月内应禁用。3个月以上的孕妇只有具明确指征时才选用本品。

  四、确有应用指征时,充分权衡利弊决定是否选用

  特别提醒:由医生充分权衡利弊,经患者知情同意,并在严密监护下选用。

  1、喹诺酮类:

  多为C类药,包括吡哌酸、氟哌酸、环丙沙星、氧氟沙星、司帕沙星等等。

  本来药物的临床研究结果表明,怀孕期间在治疗剂量不太可能产生实质性的致畸危险。

  但是,由于此类药物对骨和软骨有很强的亲和力,可引起动物不可逆的关节病,或影响胎儿软骨发育,因此绝大多数情况下应禁用!

  2、磺胺类:

  多为C类,本类药物易通过胎盘,动物实验有致畸作用,但人类无报道。

  孕晚期应用可使新生儿血小板减少、溶血性贫血。同时还可竞争性抑制胆红素与白蛋白的结合,引起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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